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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8-22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

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要求,上述会计准则分别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执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变更与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

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与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利润表中的

“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

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