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5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票据池业务合
作协议>并涉及票据质押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议,我们一致认为:
1、我们已仔细审阅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材料,
充分了解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情况,定价公平合理,经各
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查阅了关联财务公司金融机构资质、营业资质以及审计报告等相关
资料,该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本次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
议》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应收票据)的使用效率,相关业务将遵循
双方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经各方协商
确定。风险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我们检查了公司拟续聘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相
关资料,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符合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毛鹏茜 赵近元 万红波
2019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