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2019-08-09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财

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次《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相

关材料,我们认为:

    1、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公司出具的《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

财务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取得中国银监会

开业的批复,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按照

《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
融法规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

陷;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毛鹏茜、赵近元、万红波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