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
联交易议案》、《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续签<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并涉及票据质押
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
与关联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我们一致认为:
1、我们已仔细审阅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材料,
充分了解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情况,定价公允,经各方协
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查阅了关联财务公司金融机构资质、营业资质以及审计报告等相关
资料,该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本次与关联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
共赢的原则,定价公允,经各方协商确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处置预案符合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我们检查了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相关资料,认为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和保
护投资者,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方文彬 王栋 曹斌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