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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20-15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

用范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3、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

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4、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通知》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5、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

止。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新收入

准则中的规定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

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按照 2019 年 4 月 30

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按照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修订。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

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
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等。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

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

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根据债务

重组准则规定。

    4、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

    (1)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新

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

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

    (3)明确了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包括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4)明确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

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
额。

    5、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

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

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上述新准则要求对于在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

行该项新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

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不存在

调整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债务重组,不存在调整事项,不

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合理变更,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

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

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