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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1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财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31,700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

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9,100 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8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所属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该报告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

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及财务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取得原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的批复,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能够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方文彬、王栋、曹斌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