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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原刚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9-24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063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刚玉”或“公司”)

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 1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5 号《关于核准太

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8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了 66,126,168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发行价格为 8.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6,039,998.0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7,749,998.08 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和信验字(2014)第 000019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存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7,749,998.08

元。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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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

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8 日、9 月 9 日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

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余

额为 184,470,554.82 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

1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

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再次使用

不超过 12,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88.75

万元。

    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不会用于其它方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更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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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机构意见

    太原刚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

利益;太原刚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

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承诺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

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

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太原刚玉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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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太原刚玉实施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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