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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2016-08-30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6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

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为

20,000 万元,超过《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委托理财的权限。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446,427,57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39.38%)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提案,提议修改《关于授权公司董

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中授权董事长决策权限并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意将修改后的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将不再提交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

                                    1
(星期二)14:30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
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3日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6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2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
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 江 联 宜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浙 江 省 东
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下属公司 2016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等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议案二: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

                                      3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
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 9:00-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
晋祠路 147 号尚德峰国际 14 层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5、其他事项: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
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全部下述两个议案                                          100

议案一     《关于下属公司 2016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4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 147 号尚德峰国际
                  14 层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李艳         赵娜

                                    5
    联 系 电 话 : 0351-6080338
    传     真 : 0351-6080065
    邮     编 : 030024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
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6
    附: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议             案                     同 意     弃权   反对
  序号

 总议案    全部下述两个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下属公司 2016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理财投资权限的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
    人单位公章。
           注 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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