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独立董事关于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2016-12-1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缓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该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