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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2017-03-1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或闲置资金,在保障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独立董事签字: 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