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7-01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减少、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1日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 司 办 公 楼 一 号 会 议 室( 浙 江 省 东 阳 市 横 店 电 子 产 业 园 区 工 业 大 道 196号 )。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晓华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 1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472,250,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56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3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33,6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83%;反对 249,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33,6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83%;反对 249,900 股,占出 2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33,6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83%;反对 249,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279,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71%;反对 29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386,2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94%;反对 297,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2,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62%;反对 25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29,2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89%;反对 25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33,6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83%;反对 249,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446,427,575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5,899,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443%;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433,687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3%;反对249,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提案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 的 99.9471%;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433,687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3%;反对249,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提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32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433,687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3%;反对249,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已于2017年3月10日披露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 息披露 媒体《 中国证 券报》、《证券 时报》 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 力峰律师、贺维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 5 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