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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09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8-01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赣州东磁”)拟向同一企业控制的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出租厂房和宿舍楼,合同签订金额为
62,119.75元/月和18,022.86元/月,租赁期均为三年;赣州东磁的全
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拟向
同一企业控制的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租
赁厂房,合同签订金额为191,154.22元/月,租赁期三年。
     东阳东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东磁电子、
东磁有限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认可了
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
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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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1、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法定
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 1#电机厂房,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电机、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3,042.71 万元,净资产 1,688.5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586.54 万元,净利润 146.74 万元(未经审
计)。
    2、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法定代
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
店镇工业区,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摄
像头模组、影像部件、精密光电元器件等。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的总资产 283,283.07 万元,净资产 99,337.12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124,140.96 万元,净利润 9,939.20 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阳东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东磁电子、
东磁有限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
交易风险可控。相关关联方对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1、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厂房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
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共计5,647.25平方米;
    2、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宿舍楼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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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共计2,002.54平方米;
    3、东阳东磁向东磁有限租赁厂房位于横店工业区,共计
12,332.53平方米。
    (二)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租赁、出租房屋价格均按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厂房
    出租方: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厂房
    租赁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金额:62,119.75元/月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季20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1月1日

    2、赣州东磁向东磁电子出租宿舍楼
    出租方: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宿舍楼
    租赁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金额:18,022.86元/月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季20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1月1日

    3、东阳东磁向东磁有限租赁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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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乙方)
    标的:厂房
    租赁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金额:191,154.22元/月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1月10和7月10日前分别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总额的50%,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母公司英洛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合同签署日期:2017年12月28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东磁与关联方的
租赁行为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上述关联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2018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一)2018 年初至披露日赣州东磁与关联方东磁电子累计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4.04 万元;
    (二)2018 年初至披露日东阳东磁与关联方东磁有限累计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4.44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
认可了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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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
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
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
土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正
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
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三)赣州东磁与东磁电子签订的《租赁合同》、东阳东磁与东
磁有限签订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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