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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8-05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
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48 号 ) 核 准 , 公 司 通 过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式 合 计 发 行
61,177,642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10.02 元/股。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由
61,177,642 股调整为 122,355,287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价
格 由 10.02 元 / 股 调 整 为 5.01 元 / 股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13,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94,810,800.00 元,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
验字(2016)第 000051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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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其中使用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不超过 36,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
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项目主办人。截至目
前,募集资金余额为 475,089,264.00 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
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574.35 万元。
    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不会用于其它方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更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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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配套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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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五)《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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