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英洛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8-05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6:00 在公 司 办 公 楼 一 号 会 议 室 ( 浙 江 省
东 阳 市 横 店 电 子 产 业 园 区 工 业 大 道 196 号 )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7 名,董事徐文财先生因工作原
因委托董事许晓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魏中华先生因工
作原因委托董事姚湘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许晓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
议案》。

    会议选举许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姚湘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任期三年。(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一)会议选举徐文财先生、许晓华先生、姚湘盛先生、蒋岳祥
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许晓华先生为召集人;

                                   1
       (二)会议选举王成方先生、赵国浩先生、蒋岳祥先生、许晓华
先生、姚湘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成方先生
为召集人;

       (三)会议选举赵国浩先生、蒋岳祥先生、王成方先生、徐文财
先生、许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赵国浩先生
为召集人;

       (四)会议选举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许晓华
先生、姚湘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蒋岳
祥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许晓华先生提名,聘任姚湘盛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钱英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个人简历见附
件)

       钱英红女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6080338

       2、传真号码:0351-6080065

       3、电子邮箱:ylh000795@163.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 147 号尚德峰国际

       5、邮政编码:0300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姚湘盛先生提名,聘任魏中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方建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
同意聘任李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见附件)

    李艳女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6080338

    2、传真号码:0351-6080065

    3、电子邮箱:ylh000795@163.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 147 号尚德峰国际

    5、邮政编码:0300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六、议案七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
                                3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4
附件:

    1、许晓华先生,196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
专家,教授级高工、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共浙江省十二、十
三次党代表;曾就职于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中电集团14所),东阳
市经济委员会,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浙江横店进出
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现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原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浙
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长。曾荣获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浙江省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
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等称号。

    许晓华先生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66,080 股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姚湘盛先生,1975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太原市第
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浙江省长衢建设集团温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
省东阳市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公司总经理,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总裁办综合管理部部长、总裁办副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太原
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横店集团
山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六届、
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姚湘盛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3、魏中华先生,1983年9月出生,本科,助理经济师。曾任浙江
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本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横店英洛
华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魏中华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4、方建武先生,1968年2月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横店集团
得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青岛东方
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方建武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5、钱英红女士,198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

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事务代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6
事务代表,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中心副部长;现任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

    钱英红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6、李艳女士,1978年10月出生,本科。曾任太原双塔刚玉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2008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4月、2013年12月、2017年12月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

    李艳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