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0-03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13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阳东磁”)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其中为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10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上刊登的《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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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20-00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注
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
本: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
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东阳东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阳东磁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 61,979.71 万元、负债总额 54,847.63 万元、净资产 7,132.0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720.99 万元、利润总额 898.51 万
元、净利润 933.04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东阳东磁未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 60,258.90 万元、负债总额 53,156.57 万元、净资产
7,102.33 万元,2020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410.44 万元、利润
总额-29.75 万元、净利润-29.75 万元。
(四)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 6,000 万元担保后, 赣州东磁及
其全资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4,0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保证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三)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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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2%。公司对外担保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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