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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0-08-2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
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司披
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的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认真查验,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

    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 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2%,不存

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情形。前述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经

过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持有人
份额,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的变更,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
要、合理的关联往来。

    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
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
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

    四、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同意说明


    近日我们收到贵公司将提交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听取了公司对该项议案的情况介绍,查看了相关资料和文件,与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如下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
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应予以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