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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国浩)2021-03-1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国浩。

     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
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在公司治理中充分体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
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
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在,我将本人 2020 年
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共召开4次
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列席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
开12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0次,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次,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议
                12              2              10              0              0   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针对公司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每项议案,本人都会在进行表决前认真审阅,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
司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者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详情情况,为之后的表决
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每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以审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对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2020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
                         本报告期应出席会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专门委员会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自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否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对于公司涉及董事及高管人
 员聘任事项,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相关简历,对于是否聘任给出
 合理化建议。

        二、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审议过程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所有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
 进行公开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同意
                             4、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对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对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
 司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积极参与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未发生披露虚假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通过电话沟通,或者现场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必要时
 与相关董事以及经理层进行深入细致交流,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

        (三)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向公司管
 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此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针对市场上的新闻报道及相关行业
 动态,及时进行沟通。

        (四)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
 委员,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1年,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
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献力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最后,对公司相关人员在我们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
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赵国浩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