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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2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阳东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1
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注
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
本: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
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东阳东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阳东磁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 84,561.16 万元、负债总额 76,979.03 万元、净资产 7,582.1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074.00 万元、净利润 776.6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东阳东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95,794.55 万
元、负债总额 87,972.48 万元、净资产 7,822.06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218.02 万元、净利润 239.93 万元。

    (四)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 1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已合计为其提供担保 47,000 万元。公司提供本次担保之后,
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东磁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3,000 万
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一)主合同:民生银行与东阳东磁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2100000054458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
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
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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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高债权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皆含本日)。
    (四)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
年。
    (六)本合同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公司与民生银行原已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862020B00076 号)项下债务
人东阳东磁所有未清偿的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62,01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76%。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862021B000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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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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