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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梅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
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成方、梅锐、魏中华、赵国浩、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王成方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梅锐、徐文财、赵国浩、王成方、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梅锐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国浩、徐文财、梅锐、韩灵丽、王成方五人组成,由
赵国浩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灵丽、梅锐、魏中华、赵国浩、王成方五人组
成,由韩灵丽担任召集人。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梅锐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魏中华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魏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吴小康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吴小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钱英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钱英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刘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江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吴美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美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3
附件:简历

    1、徐文财先生,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
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
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徐文财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徐文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胡天高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
行东阳支行副行长,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
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胡天高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胡天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梅锐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光大
银行宁波分行兴宁支行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衢州分行行长;
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横店集团上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梅锐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
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梅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
    4、魏中华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欧 EMBA。
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浙江英洛华磁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
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魏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魏中
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赵国浩先生,1958 年 7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
西财经大学二级教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市场学系主任、教授,山西财经大学
MBA 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美国
匹兹堡大学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
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科技部项目
审核评估专家,山西省委省政府高级咨询专家,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国浩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赵国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王成方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在
职博士后,美国托莱多大学访问学者,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师,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鲲鲸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王成方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成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
    7、韩灵丽女士,1963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具有律师资格
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
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
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浙江省政法委特邀法律监督员,浙江省地税局特邀
法律监督员等职,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灵丽女士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韩灵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吴小康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
公司发展部副部长、浙江优胜美特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小康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小康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9、钱英红女士,198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事务代
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管理
中心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钱英红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钱英红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9-88888668
                                     6
    传真号码: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0、刘江元先生,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普洛得邦家
园管理中心财务部长,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浙江联宜
电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江元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江元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11、吴美剑女士,198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风控部、横店影
视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现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吴美剑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美剑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9-88888668
    传真号码: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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