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现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 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独立董事签字: 赵国浩 王成方 韩灵丽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