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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2018-12-13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155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l、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
定。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挂牌转让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挂牌转让场所
申请挂牌转让,具体挂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一带一路项目的投资建
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8、增信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增信机制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确定。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市场情况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交易流通场所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转让的申请。
    1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4、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的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品种、每期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方式、
债券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评
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还款保障、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
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申请挂牌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
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复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6、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
露。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
人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及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务。

       四、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
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