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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15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武
夷”)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5 名监
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增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一致形
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需求,进一步改善现有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
本,公司拟拓宽融资渠道,根据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经营
需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预案如下:
    l.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
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
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
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
求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
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挂牌转让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规定的挂牌转让场所申请挂牌转让,具体挂牌转让场所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和一带一路项目的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8.增信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增信机制的具体内容提请股
东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
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市
场情况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11.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
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交易流通场所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次公司债券转让的申请。
    1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4.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
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的进
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
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
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
发行、债券品种、每期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债券期限、
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机制、偿债
保障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还款保障、挂牌转让地点
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
人,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的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
行、申请挂牌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
件。
    4.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复的事
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公司债
券发行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转让
有关的其他事项。
    6.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
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挂
牌转让的有关事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为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信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国武夷子公司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夷滨海”)拟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不超过 6.5 亿
元,借款分期发放,每期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公司拟为武夷滨
海在《信托贷款合同》(编号 2018JXXT-WYBH-DKHT-001)项下的
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截止 2018 年 9 月底,
武夷滨海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
案》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王仙冬、吴
帮东、郑官塘、伍传和等四位先生已离职,上述 4 人已不符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及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六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原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57.202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王仙冬先生持有
14.3007 万股,吴帮东先生持有 11.7005 万股,郑官塘先生持有
16.9008 万股,伍传和先生持有 14.3007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
为 78 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051.6191 万
股。
    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007,463,64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送现金红利 0.60011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股本 3.000595 股。此外,未发生其他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因此,上述拟回购股票按原
授予价格 6.02 元/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4.584396
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为 2,622,396 元。实际回购时,如已发生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价格调整事项,则按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参与永泰县地块竞拍的议案》
    永泰县樟[2018]拍 08 号地块位于永泰县南城区塔山西路北
侧,大樟溪沿岸,紧邻永泰县金融建筑大厦。地块面积 42,428
平方米(折 63.64 亩),商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
总建筑面积:165,712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1,791 ㎡,
商业面积 3,819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
    公司拟参加上述地块竞拍。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厦门银行 1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授信额度
金额为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叁年。公司及第三人提供的保
证金或存单作为质押担保所对应的授信金额不占用本决议所指
的授信额度金额。
    2.本公司同意以如下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鼓楼区东街 33 号武夷中心 13 层 C 单元、地下二层 59 号车
位。
    3.本决议内容与授信合同不一致的,以最终签署的授信合
同内容为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肖高萌先生退休免职的议案》
    鉴于肖高萌先生退休,免去其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职
务。
    离职后,肖高萌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日前,
肖高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59)。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