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9-011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中武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
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王仙冬、吴帮东、郑官塘、伍传和等四位先生已离职,上述四人已不符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 4 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202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
本 0.0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10,622,676 股变更为
1,310,050,649 股。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不影响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继续实施。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方式对债券持有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享有的权利及其行使作出决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5 中武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
引》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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