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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11-1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4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中武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
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
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
《关于组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经福建省人
民政府批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与福建石
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整合重组,组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能化集团”),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能源集团 100%股权无偿
划转至能化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能化集团未持有发行人股份,能源集团为发行人第二大股
东,持有发行人股票 322,733,638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0.54%。本次无偿划转
完成后,能化集团通过能源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 322,733,638 股,占发行人总股
本的 20.54%。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述事项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预计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5 中武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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