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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2-12-05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15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代码:112301,以下简称“15中武债”或
“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2月7日支付2021年12月7日至
2022年12月6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
     1. 最后交易日:2022年12月6日
     2. 债权登记日:2022年12月6日
     3. 本息兑付日:2022年12月7日
     4. 摘牌日:2022年12月7日


     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2022年本息兑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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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中武债
    3.债券代码:1123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4.9亿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3.52亿元
    6.债券期限:7(5+2)年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2015年12月7
日至2020年12月6日)票面利率为5.58%固定不变;在存续期
第5年末,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
年票面利率为5.58%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2月7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
的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行使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
2020年每年的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2月7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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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1月26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本次本息兑付将偿还全部本金及其对应利息,付息周期
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按照《中国武夷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票面利率
公告》,“15中武债”的票面利率为5.58%,每手“15中武
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8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
为:44.6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
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5.80元。
       三、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
摘牌日
       1.最后交易日:2022年12月6日
       2.债权登记日:2022年12月6日
       3.本息兑付日:2022年12月7日
       4.摘牌日:2022年12月7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2年12月6日(该日
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3-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中武债”持有人。凡在
2022年12月6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2年12月6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息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
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本息兑付网点(由
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本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2月7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
〔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
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2月6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
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

                         -4-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及2021年11月22日
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
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
    联系人:余实、黄旭颖
    联系电话:0591-88323776、0591-88323722
    邮政编码:350003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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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6
楼
       联系人:张晗、王建峰
       联系电话:021-20370631、38565968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广场25层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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