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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中武01”2023年付息公告2023-01-16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 中武 01”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中武 01,债券
代码:14977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支付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期间的利
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凡在
2023 年 1 月 17 日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2023 年 1 月 1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3、债券代码:149777。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在第 2 年末附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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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票面利率为 5.46%。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
的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1 月 1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 2 年末发行人行使
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11、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2、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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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2
中武 01”的票面利率为 5.46%,每手“22 中武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4.60 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3.68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手派发利息为 54.6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2、除息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3、付息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4、下一付息起息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5.46%
    四、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该日
期为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中武 01”债券持有人(界定
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
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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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
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
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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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
       联系人:余实、黄旭颖
       电话:0591-88323776、0591-88323722
       传真:0591-88323811
       2、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江滨中大道 380 号宝地广场主楼 18
楼
       联系人:王永忠、陆林
       电话:0591-87383601
       传真:0591-85520136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广场25层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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