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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关于出售南京武夷公司综合办公楼的进展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南京武夷公司综合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南京武夷公司综合办公楼的议案》,公司控股子
公司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武夷公
司”)出让其自用的综合办公楼,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
估价格,本次出售的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
大楼(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评估总值为 2,264.30 万元,
评估结果已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南京武夷
公司综合办公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028)。
    (二)交易进展情况
    南京武夷公司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
经过公开竞价,由南京上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上元公司”)以 2,264.30 万元中标。2023 年 3 月
17 日,南京武夷公司与南京上元公司在南京签订《房地产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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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合同》,交易价格 2,264.30 万元。
    (三)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上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135609446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范瑜
    5.注册资本:13,316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麒路 33 号东山国
际企业总部园 D 座
    7.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5 日
    8.营业期限:1993 年 5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
发经营。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
    10.主要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持
有南京上元公司 100%股份。
    11.南京上元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南京上元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末,南
京上元公司所有者权益 1.10 亿元,资产总额 6.54 亿元,负债
总额 5.44 亿元,资产负债率 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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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南京上元公司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买卖房地产基本情况。标的资产座落于南京市江宁区东
山街道上元大街 221 号 1 幢 ,房屋用途为办公 ,房屋建筑总面
积为 1,890.63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JN00362889 号。
    2.计价方式和价款。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2,264.30
万元,该价格内不包含任何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
    3.付款方式和期限。南京上元公司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总价款汇至指定账户。在福建省产
权交易中心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南京上元公司承担。双
方同意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作为资金收取和划转的
平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
合同》且南京上元公司将总价款汇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
定账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先将 70%的购房款汇往南京武夷公
司指定账户,在双方签署完《交割完毕反馈函》或转让方出
具相关房产权证登记机构已受理转让标的房产权证变更的
证明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 30%购房款汇往南京武夷
公司指定账户。
    4.房产过户。双方应在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的 5 个
工作日内,共同到相关房产证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变更过户
手续。房产证变更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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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交割完毕反馈函》。
    5.实物交接事项。双方应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 20 个工
作日内,进行房产实物移交。
    6.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
双方各自承担,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南京上元公司承担。
    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有利于回笼资金,符合
公司经营计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交易初步预计
将产生 800 多万元净利润,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正面影响,
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意见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3.南京武夷公司综合办公楼资产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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