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鬼 酒: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1-06-07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酒鬼酒供销有限责
任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关
联董事王新国、赵公微、郑应南、夏心国在审议此项议案时予以回避
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高一斌、郭国庆、张贵华
201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