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鬼 酒: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1-06-17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
业有限公司的20%股权连同所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转让予中铁大桥局
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出售股权行为合法有效,交易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出售股权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高一斌、郭国庆、张贵华
201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