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鬼 酒: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1-07-2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选举、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拟选举、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职务
选举王新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赵公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选举夏心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聘任夏心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儒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任宝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范 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曾盛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 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张儒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姚 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郝 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苏晓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白 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聘任樊 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聘任李文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所聘人员具备《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的情况,也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况。
2、经审核,我们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郭国庆、张贵华、付磊
201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