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0086-10-88219191 0086-10-88210558 传真 Website:www.chcncpa.com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国浩核字[2012]203A249 号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 年度)》进行了鉴证。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 年度)》,并保证其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酒鬼酒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 年度)》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2011 年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11 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酒鬼酒公司 201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酒鬼酒公司 201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2011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1- (此页无正文)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一经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 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 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504 号)《关于核 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酒鬼酒公司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不 超 过 3,838 万 股 新 股 , 本 次 实 际 发 行 21,878,980.00 股。发行价格为 20.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767,498.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11,100.98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56,397.0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204A164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 计 利 以前年度已投入 置 换 先 期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流 息 收 入 年末余额 投入项目 净额 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 金额 0.00 00.00 2,379.81 0.00 48.35 39,984.1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 -3-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767,498.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16,611,100.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156,397.02 元。募集资 金已经到位,募集资金人民币 424,893,77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 由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 行 营 业 部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98,711,000.00 元 , 账 号 为 3001510073052504231,用于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保险街分理处,金额为人民币 226,182,776.00 元,账号为 595057829394,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用、材料印刷费、印花税总共 1,737,378.98 元后余额 224,445,397.02 元全部用于“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 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品牌媒体推广项目。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情 况 如 下 :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利 息 收 已使用 存储余额 金额 入净额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3001510073052504231 19,871.10 8.74 751.10 19,128.74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95057829394 22,618.28 39.61 1,802.45 20,855.44 公司 合计 42,489.38 48.35 2,553.55 39,984.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 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或比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42,315.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9.81 -4- 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9.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年 截至年 项目 本年度 是 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已变 承诺的投 资总额 入金额 末累计 末投入 达到 实现的 否 可行 向 更项 资总额 (1) 投入金 进 度 预定 效益 达 性是 目(含 额(2) (%) 可使 到 否发 部分 (3) = 用状 预 生重 变更) (2)/(1) 态的 计 大变 日期 效 化 益 承诺投资项目 1、“馥郁香型” 否 5,482.60 5,482.60 451.81 451.81 8.24 0.00 是 否 优质基酒酿造 技改工程项目 2、基酒分级储 否 19,871.10 19,871.10 751.10 751.10 3.78 0.00 是 否 存及包装中心 技改工程项目 3、品牌媒体推 否 12,000.00 12,000.00 1,070.87 1,070.8 8.92 0.00 是 否 广项目 7 4、营销网络建 否 5,054.00 5,054.00 106.03 106.03 2.10 0.00 是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42,407.70 42,407.70 2,379.81 2,379.8 5.61 0.00 小计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1 年 11 月 2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52,459,040.53 元,其中“馥郁香型”优质基酒 酿造技改项目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675.55 万元;基酒分 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4,570.35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尚须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 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