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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 鬼 酒: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07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2-25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经2012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于2012年5月23日公告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站上。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召开地点:湖南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熊福(本公司董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三、股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
     104338899 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                                             表决意见
案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序                      票数(股)     比 例 票数(股) 比 例 票数(股) 比 例

                                        1
号                                        (%)           (%)           (%)
           公司《关于修改公
     1                        104338899       100   0       0       0        0
         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改公
2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4338899       100   0       0       0        0
         的议案》。
             说明: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投票权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第 1 项议案(特别决议)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萍、冯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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