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鬼 酒: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07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2-25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经2012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于2012年5月23日公告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站上。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召开地点:湖南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熊福(本公司董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三、股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
104338899 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 表决意见
案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序 票数(股) 比 例 票数(股) 比 例 票数(股) 比 例
1
号 (%) (%) (%)
公司《关于修改公
1 104338899 100 0 0 0 0
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改公
2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4338899 100 0 0 0 0
的议案》。
说明: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投票权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第 1 项议案(特别决议)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萍、冯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7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