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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 鬼 酒: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2013-02-04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总机:0086-10-88211431

                                               传真:0086-10-88215565

                                               Website:www.chcncpa.com




                        关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12 年度)》                                                                3-6

三、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邮 编:100039
          2 号楼 3 层                                     电 话:(010)8821 1431
  http:// www.chcncpa.com                                 传 真:(010)8821 5565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总机:0086-10-88211431

                                                   传真:0086-10-8821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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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 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4 号文《关于核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838 万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实际

发行 21,878,98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0.1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767,498.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11,100.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56,397.0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204A164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   直接投入募集       暂时补充流动            收入净额
                       项目金额       资金项目             资金

      2,379.81         5,245.90       15,415.62                -                 256.96     19,531.2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 金总额为 439,767,498.00元 ,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16,611,100.98元, 募集资金 净额为

423,156,397.02元。募集资金人民币424,893,776.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已于2011年10月21日由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营业部,金额为人民币198,711,000.00元,账号为3001510073052504231,用于基酒分级储藏

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保险街分理处,金额为人民币

226,182,776.00元,账号为595057829394,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

记费用、材料印刷费、印花税总共1,737,378.98元后余额224,445,397.02元全部用于“馥郁香

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品牌媒体推广项目。本公司于2011年11

月17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

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利息收入 已使用金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金额       净额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
                               43001510073052504231   19,871.10      54.82   8,488.83    11,437.10
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
                               595057829394           22,618.28     202.14 14,726.24      8,094.17
保险街分理处
                                  合计                                  42,489.38       256.96 23,215.07   19,531.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或比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2,315.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661.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无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41.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可
承诺投资                                                                              项目达到                   是否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年末累 截至年末投                   本年度                 行性是
项目和超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的投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实现的                 否发生
募资金投                                      入金额                                  用状态的                   预计
         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
  向                                                                                    日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
项目
1、“馥郁
香型”优质
基酒酿造        否     5,482.60   5,482.60         1,819.94      2,271.75           41.44                                      否
技改工程
项目
2、基酒分
级储存及
包装中心        否    19,871.10 19,871.10          7,737.73      8,488.83           42.72                                      否
技改工程
项目
3、营销网
络建设项        否     5,054.00   5,054.00          168.56         274.59            5.43                                      否
目
4、品牌媒
体推广项        否    12,000.00 12,000.00         10,935.29     12,006.16       100.00                                         否
目
承诺投资              42,407.70 42,407.70         20,661.52     23,041.33           54.33        --        --           --          --
项目小计

                                     截至 2011 年 11 月 2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 52,459,040.53 元,其中“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拟用募
                                     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675.55 万元;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拟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4,570.35 万元。201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对此次《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
                                     资金的议案》的同意意见。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关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浩核字[2012]204A218 号《以自有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12 年 2 月 29 日,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核查,认为上述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使用情况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及公司 2010 年 11 月 26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符。截止至 2012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实施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三日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总机:0086-10-88211431

                                        传真:0086-10-88215565

                                        Website:www.chcncpa.com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国浩核字[2013]第 705A0001 号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 年度)》进行了鉴证。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 年度)》,并保证其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酒鬼酒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 年度)》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2012 年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酒鬼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12 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酒鬼酒公司 201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酒鬼酒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2012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此页无正文)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万奇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悦
                                       二〇一三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