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鬼 酒: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4-17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3-17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24,928,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1.9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3 年 4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7 中皇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00 号华侨国际大厦 4F
邮政编码:410015
咨询联系人:张儒平、白敬
咨询电话:0731-88186030
传真电话:0731-88186005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