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拆借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酒鬼酒河南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资金拆借事项符合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需要, 有利于提高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酒鬼酒河 南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控,不会损害 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赵 公微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贵华、郭国庆、付磊 201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