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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酒鬼:关于对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6-04-21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ST 酒鬼     公告编号:2016-2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5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
披露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达
的关于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2016】第 55 号、第 64 号)
中所列的问题和意见,公司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一、“存货”项下显示,公司库存商品期末价值 11,023.95 万元
(期初为 10,626.51 万元);自制半成品期末价值 59,700.29 万元(期
初为 58,377.15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本期计提减值 700 万元。
   (1)“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项下显示,报告期
内,公司酒类产品产销存情况如下: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销售量      吨          7,092
  酒类销售           生产量      吨          8,334
                     库存量      吨          3,039

       “营业成本构成”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酒类销售共发生营
业成本 16,933.99 万元。
       根据上述信息,推算的公司本期销售的白酒平均成本为 11.94
元/斤(酒类销售营业成本/销售量),期末库存的酒类产品的平均成
本为 18.14 元/斤(期末库存商品价值/酒类库存量),推算的本期结
转的白酒平均单位成本和期末库存的白酒平均单位成本差异较大。请
公司说明前述差异的具体原因。
       回复说明:
       1、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年报“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披露的产
销量数据有误,更正后的数据应为:
行业分                        单位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类
           销售量      吨        7092        6559        8.13%
酒类销
           生产量      吨        7729        6012        28.56%
  售
           库存量      吨        2810        2173        29.31%

       2、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期营业成本。2015 年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 865.59 万元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成本。
       3、农产品进项税转出影响本期营业成本。公司属试点范围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实施核定扣
除办法。购进农产品时进项税未做抵扣(按购进价款借记原材料、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故库存商品期末成本中,含有农产品增值税进
项税额,销售库存商品后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单耗率计算应抵扣的农产
品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金、贷记营业成本),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成
本。2015 年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871.57 万元直接冲减当期销售
成本。
       上述两项致使本期营业成本减少 1737.16 万元,若没有此影响,
将使平均营业成本增加 1.22 元/斤,达到 13.16 元/斤。
       4、期末库存商品与本年销售的商品结构比重不同影响。公司产
品较多,成本各不相同,价格较高产品成本相对较高,期末库存的高
价格产品所占比重相对本期销售的高价格产品比重大,导致期末库存
商品平均成本比本期已经销售商品的平均成本高。若期末库存商品与
本期销售的库存商品结构保持一致,则其账面余额为 7383 万元(各
商品销量*各商品期末单位成本/销售总量*期末库存总量),比年报
披露的账面余额减少 3641 万元,平均成本约 13.13 元/斤。
       剔除转销减值准备、农产品进项税转出及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
期末结存单位成本与本期单位营业成本基本一致。
       (2)请公司结合库存商品和半成品的具体种类,说明在产成品
发生减值的前提下,半成品无需计提减值的原因并复核存货减值准备
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说明:
       本公司半成品主要为基酒,基于以下原因判断其不存在减值迹象
而未计提减值准备:一是生产成品酒时需选取各类基酒进行调和勾
兑,不存在不需用的基酒;二是公司在勾兑包装成品酒之前,自制半
成品无法与库存商品一一对应;三是公司成品酒的综合毛利率很高。
    (3)“营业成本构成”项下显示,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 82.39%,
直接人工占 8.84%,制造费用占 8.56%。请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末
自制半成品的种类、对应品种的期末库存数量和期末金额;公司成本
结转的具体模式(如分批法、品种法、分步法等等),生产成本在在
产品和库存商品间分摊的具体方式,以及营业成本构成中的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在主要生产流程中包括的具体内容。
    回复说明:
    公司成本结转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对基酒生产车间的完工产品
——基酒作为自制半成品核算生产成本。包装车间领用基酒生产成品
酒时基酒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作为成品酒的直接材料成本核
算。故披露“营业成本构成项下直接材料”实际上为领用的自制半成
品成本加上包装生产时的其他材料成本,“直接人工”仅为包装生产
环节发生的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仅为包装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
    公司在基酒生产环节计算在产品成本,在产品成本仅为在产品中
包含的直接材料成本。在产品不存在与库存商品间分摊成本(库存商
品为包装车间的完工产品)。
    二、“应付职工薪酬”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
增加 10,735.73 万元;“销售费用”项下显示,公司发生费用化职工
薪酬(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
工教育经费)2,634.05 万元,“管理费用”项下显示发生费用化职
工薪酬 4,369.75 万元,“营业成本构成”项下显示发生成本化直接
人工 1,496.96 万元,三项合计为 8,500.71 万元。请公司说明人工薪
酬中本期费用化和成本化合计金额与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增加额产生
差异的具体原因。
    回复说明:
    如上述对于成本结转模式中的说明,公司成本结转采用逐步结转
分步法。披露的“营业成本构成中的直接人工”仅是包装生产环节发
生的人工成本,而曲酒生产环节发生归集的人工成本 2,235.02 万元
包含在期末自制半成品成本中。
    三、(1)“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项下显示,公司 2015 年 4
个季度的销售净利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和
销售现金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的季度间
变动较大。具体如下: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销售净利率          11.81%     14.07%     16.88%     16.48%
销售现金比例        23.77%     49.19%     67.68%     31.94%
       请公司结合产品销售行业特征和公司具体情况,说明前述差异的
主要原因。
       回复说明:
       1、各季度的营业收入波动较大。全年中第一、四季度为销售旺
季,收入相对较高(在 2015 年公司经营中一季度销售收入 16115 万
元、四季度销售收入 16718 万元),若销售费用均衡投入、销售结构
稳定时销售净利率会高于第二、三季度。
       2、各季度间销售结构及销售费用投入不一样。公司第一季度净
利率低于其他季度原因为:(1)销售结构不一样。一季度中低端产品
销售量比较大,收入比四季度略低的情况下销量高于四季度。(2)为
做好节假日促销,在第一、四季度加大了营销费用投入。其中一季度
为尽快消化市场库存,市场费用投入相较四季度多 1074 万元,导致
一季度销售净利率比四季度低 4.67%。
       3、销售现金比例变动原因:一是在销售旺季收取的银行承兑汇
票较多,银行承兑汇票在二、三季度到期收到现金,导致销售收取的
现金增加;二是一、四季度为销售旺季,支付的税费等经营活动支出
增加;三是销售旺季销售收入高。
       综上原因导致销售现金比例变动较大,且第二、三季度的数值大
于第一、四季度。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项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4 个季度合计为 24,951.87 万元,与公司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披露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66.51 万元相
差 1,885.36 万元。请公司说明前述差异产生的具体原因。
       回复说明: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项下,第四季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误,应为 34,546,733.92 元。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中新增北京馥郁新世界商
贸有限公司,公司对其 2015 年度的销售额为 2,726.42 万元;通过全
国企业信用网查询该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同时
根据公司对我部 2014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2014 年度该公司未
进入公司前 10 大销售客户。请公司说明近三年与该公司的销售额,
结算方式、款项收回和期末欠款情况,与该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
与该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政策与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差异。
       回复说明:
       北京馥郁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普遍采取预收款销售模式,在收到货款且货物发出后确认销
售收入,对北京馥郁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其他企业
不存在差异。公司与该公司近三年销售及往来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销售额              2,899,945.00    7,966,039.00        31,899,063.51
回款                2,904,745.00   18,031,731.00        25,465,804.00
预收账款                4,800.00   10,070,492.00         3,637,232.49

       (4)2016 年 3 月 20 日,北京商报刊登文章《酒鬼酒回收库存
提振渠道信心》,称公司对“红坛酒鬼”经销商联盟委员会发出了“收
货控价”的通知,拟将滞销经销商的库存回收;年报“其他应付款”
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应付的销售折扣与折让余额为 2,261.01 万元。
请公司说明不同营销模式(如平台直销、经销商销售等等)下,公司
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和具体时点,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渠道下实现的收
入具体金额及占收入的比例;公司对销售折扣和折让以及库存回收的
具体会计确认政策;同时复核公司会计政策中对收入确认政策的披露
是否具有针对性并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征。
       回复说明:
       2015 年公司只存在经销商销售模式和少量零售业务,且均采用
预收款销售方式。公司对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
认:按购货方要求将销售商品交付购货方或者交付货运公司并取得货
运单,同时经与购货方对销售商品数量与质量确认无异议;销售收入
金额已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销售商品的成本能
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截止目前为止,本年度公司未回收过经销商库存的产品。
       公司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在确认营业收入时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同
  时确认,即对约定的销售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折扣、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客户的预收账款转为其他应付款),待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没有违背
  公司价格管理、市场投入等政策时返还给客户。
       公司会计政策中对收入确认政策的披露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特征。
       (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34.61%。请公司说明在
  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销售费用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
  营销模式的具体变化情况及其变化对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费用的具
  体影响。
       回复说明:
       1、2015 年,因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白酒行业深度调整,本公司
  为走出低谷、走向稳定发展、实现扭亏为盈,大力控制了成本费用,
  大幅减少了广告费投入。2015 年,公司发生广告费 346.18 万元,比
  上年同期广告费 6,523.12 万元减少 6,176.94 万元,降幅 94.69%。
       2、2015 年,公司创新营销模式,核心单品销售收入实现较大突
  破。2015 年初,公司构建了“红坛酒鬼酒”湖南省战略联盟,报告
  期公司 52 度 500ml 红坛酒鬼酒实现销售收入 8,130.55 万元,比上年
  同期的 2,870.80 万元增加了 5,259.75 万元,增长了 183.22%。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转
  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合计 12,863.40 万元,同时本期比 2014 年增
  加计提折旧 72.50 万元(包括 2015 年外购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请公司结合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中披露的信息,说明主要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并提供
  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材料;对
  于募投项目,补充说明转固金额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披露的累计投入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附表 1:2015 年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转固日期        转固定资产     是否募集
包装中心技改配套物流园项目     2015 年 12 月         5650.13 募投项目
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   2015 年 12 月         2018.04 募投项目
锅炉房改扩建工程               2015 年 12 月         2548.57 其他
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 2015 年 12 月     1318.19 募投项目
设备-锅炉                       2015 年 12 月     870.07 其他
设备-锅炉除尘脱硫设备           2015 年 12 月     458.40 其他
合计                                            12863.40

         回复说明一:
         1、包装中心技改配套物流园项目:防火涂料方面需要相关部门
  鉴定,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报告期末,通过资产清理,综合认定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预转固定资产。
         2、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需待环保部门验收,尚未
  办理竣工结算。报告期末,通过资产清理,综合认定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预转固定资产。
         3、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报告期末,通过资
  产清理,综合认定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转固定资产。
         4、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报
  告期末,通过资产清理,综合认定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转固定资
  产。
         5、设备-锅炉: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报告期末,通过资产清理,
  综合认定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转固定资产。
         6、设备-锅炉除尘脱硫设备: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报告期末,通
  过资产清理,综合认定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转固定资产。
         回复说明二:
         2015 年度募投项目转固定资产 8986 万元,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披露“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工
  程项目”、“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酒鬼酒配套仓
  储物流区”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23056 万元相差 14070 万元的主
  要原因:
         1、“包装中心技改配套物流园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2698 万元,
  本期转固 5650 万元,投入小于转固金额的原因是:该项目变更为募
  投资金建设项目时,已经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2952 万元。
         2、“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及“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
  中心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合计 20358 万元,本期转固 3336
  万元,相差 17022 万元的主要原因:
       (1)2011 年 11 月置换前期“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
目”及“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自有资金投入 5246 万元
转入固定资产。
       (2)2015 年以前转固 8977 万元、购买不需安装固定资产 2075
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未达到资本化条件进入了前期或本期费用 724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及转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买不需
                                  募集资金                 在建工程转资
项目              年份                        进在建工程                   安装固定
                                  投入                     产
                                                                           资产
                 2011 年          451.81      515.66       496.09          53.46
                 2012 年          1,819.94    943.19       588.60          189.68
馥郁香型优质基   2013 年          1,031.39    772.43       896.23          38.24
酒酿造技改项目   2014 年          1,397.89    1,337.34     89.37
                 2015 年          581.93      519.71       2,018.04
                 小计             5,282.96    4,088.32     4,088.32        281.39
                 2011 年          751.10      3,491.42     3,491.42        632.12
                 2012 年          7,737.73    2,120.50     1,951.31        441.60
基酒分级储藏及
                 2013 年          2,598.86    1,437.61     1,317.38        549.56
包装中心技改项
                 2014 年          3,987.11    3,490.05     146.71          90.86
目
                 2015 年                      -2,314.56    1,318.19        79.00
                 小计             15,074.80   8,225.02     8,225.02        1,793.14

       3、本期募集资金投入“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2697.89 万元、
“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及“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
改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合计增加 2815 万元,“物流区”投入加工程增
加额合计 5513 万元,大于本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3279 万元的原因为:
        由于核算时分类错误,本期及前期将属于“酒鬼酒配套仓储物
流区”的投入计入了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公司于 9
月作出会计调整,将误计入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的在建
工程 4137 万元调整为“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即财务报告中反
映的“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增加额实际
上已经包含在“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的在建工程增加额中。
       4、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及和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
改项目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内容说明如下:
       (1)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本期其他减少项目
                           摘要                                金额 (元)
污水管网改造设计费入管理费用                           81,485.85
拆除费用及勘察设计费入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支出          1,681,774.84
勘察设计费入管理费用                                  423,857.62
水电工程察设计费入管理费用                            318,500.00
                     小计                           2,505,618.31

(2)基酒分级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本期减少项目
电改造工程设计费入管理费用                           189,400.00
调整工程项目重分类为包装中心技改物流园项目           43,405,325.06
                     小计                         43,594,725.06
     五、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称针对公司前期的亿元存款失踪案,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已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9,247.73 万元。年报“其
他重要事项”项下显示,2016 年 1 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
州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同时 2016 年 4 月 1 日,新京报刊
登《“亿元失踪案”被告家属再度举报酒鬼酒》、《酒鬼酒“亿元失
踪案”宣判 6 被告不服》等文章,称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亿
元存款失踪案”一审已判决,且被告人家属及律师举报公司“虚假陈
述”、“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请公司:
    (1)说明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5 条的规定及时披
露前述诉讼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等信息。
    回复说明:
    湘西州中级人民院于 2016 年 1 月对 6 名被告作出了一审刑事判
决,6 名被告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因刑事诉讼本公司不
是当事人,无法取得刑事判决书,故未进行公告。
    为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保护本公司合法权益,酒鬼酒供销有限
责任公司(原告)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将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华丰路支行及寿满江、陈沛铭、罗光、唐红星、郭贤斌起
诉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目前尚无最新进
展,对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2)结合诉讼的进展情况,2013 年年报、2014 年年报对预计发
生损失和追回款项的具体账务处理过程(2013 年营业外支出项下确
认净损失金额 6,300.88 万元),说明 2015 年年报中对相关事项的账
务处理情况(如有)。
    回复说明:
    2013 年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明,公司预计可以收回 3700 万元,
从而确认了 6300 万元损失。
    2014—2015 年,原公安机关证明预计可以收回的 3700 万元已基
本收回,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事项。
    六、“预付账款”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北京中视美传
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 2,240 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广告及宣传费用 2,623.57 万元;
“销售费用”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广告费 346.18 万元,
业务宣传及销售服务费用 6,869.82 万元;“其他应付款”项下显示,
公司期末应付销售服务费 5,562.42 万元。请公司说明与北京中视美
传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具体年限,报告期内该公司提供的具体服
务情况和款项结算情况;公司销售服务费产生的具体背景,主要对象、
费用计提或确认的具体依据和方式(如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等
等)、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销售服务费及计提的具体过程。
    回复说明:
    1、2015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北京中视美传广告有限公司签订
了 2016 年央视广告投放合同 3,200 万元,合同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7 月 30 日;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提供任何服务。依据
合同,2015 年 12 月中旬,公司已向北京中视美传广告有限公司预付
70%广告费 2,240 万元,2016 年 5 月 10 日将支付合同尾款 960 万元。
    2、公司销售服务费:
    (1)公司销售服务费产生的具体背景:公司采取经销商销售模
式,为推广产品公司向经销商、分销商、提供促销服务的第三方按方
案或合同约定向其支付各项促销费用。
    (2)公司销售服务费主要对象:销售客户、提供促销服务的第
三方、促销人员。
    (3)费用计提或确认的具体依据和方式(如根据销售额的一定
比例支付等等):a.依据签审的市场方案计提;b.依据签审的业务员
费用申报单在额度内计提;c.应兑付的 2015 年度客户返利,依据签
审的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完成情况计算的客户返利计算表计提。
    (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销售服务费 4,896.70 万元。
    (5)计提的具体过程:报告期末,公司对费用进行清理, 依据权
责发生制原则,对已经发生尚未核报的费用或虽未发生但应由本期承
担的费用(客户年终返利)按照签审的方案和计算表进行了费用确认。
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记 “销售费用-销售服务费”、贷记 “其他应
付款——销售服务费”。
    七、“其他应收款”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中铁金桥世
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的款项余额为 5,000 万元;“其他重要事项”项
下显示,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预付前述项目保证金 5,000.00
万元,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仍未启动投入建设,公司对
该笔债权按照 4-5 年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500.00 万元。请公司说明
前述项目截至目前仍未启动投入建设的具体原因,公司对该笔债权的
催收情况(如适用),相关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欠款,公司减
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如是否根据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
测试过程合理性的依据等)。
    回复说明:
    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与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中
铁置业世纪山水酒店项目转让协议》,中铁世纪山水将其“中铁置
业世纪山水酒店项目”转让给本公司,项目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6700
万元。按协议约定公司向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
人民币 5000 万元。但建设方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一直未
启动建设。
    公司对该笔债权的催收情况:公司正积极与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
业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建设协议,拟收回 5000 万元预付项目保证金。
因该款项为公司项目建设保证金,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欠款。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按单项
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了减值测试,没有发现异常,故报告期
末,公司对该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
准备。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下显示,报告期末,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 3,091.94 万元,未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 4,424.40 万元(其中 2015 年新增
2,927.13 万元,将于 2020 年到期)。请公司说明前述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亏损、资产减值准备对应的具体经
营主体,公司确认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原因和会计依据。
       回复说明:
       确认及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及原因如下:
                                    确认的递延      未确认的递
                    可抵扣暂时
公司主体   项目                     所得税资产      延所得税资 原因及依据
                    性差异金额
                                    明细            产明细
酒鬼酒股
           资产减
份有限公            37,609,689.11    9,402,422.28
           值准备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预计
司
                                                                    未来年度能获得足够的应
           资产减
酒鬼酒供            12,112,466.59    3,028,116.64                   纳税所得额抵扣该暂时性
           值准备
销有限责                                                            差异
           可抵扣
任公司              30,919,392.73    7,729,848.18
           亏损
           资产减                                                   本公司处于连续亏损阶
                                                -        2,108.88
           值准备                                                   段,资产负债率高(80%以
酒鬼酒河                                                            上),未来能否获得足够
南有限责                                                            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暂时
           可抵扣
任公司                                          -   26,652,520.22   性差异具有不确定性,因
           亏损
                                                                    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酒鬼酒河   资产减                                                   公司净资产为负,未来能
                                                       19,267.14
南北方基   值准备                                                   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地销售有   可抵扣                                                   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
                                                    17,591,428.81
限公司     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深圳利新
                                                                    公司已处于停业阶段,因
源科技投   资产减
                                                      251,577.27    此其已计提坏账准备不确
资有限公   值准备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司
           资产减
                    49,722,155.70   12,430,538.92     272,953.29
           值准备
合计
           可抵扣
                    30,919,392.73    7,729,848.18   44,243,949.03
           亏损

       九、“营业外收入”项下显示,公司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收
入 320.26 万元。请公司说明前述应付款项的主要对象、产生原因和
公司确认收入的会计依据。
     回复说明:
     该项应付款项的对象为已经与公司终止合作的经销商客户,产生
原因主要为:客户未完成合同约定任务或未按约定进行市场投入等原
因而未支付的折扣金额;因客户已与公司终止合作,原留存的其他应
付款无需支付,故计入营业外收入。
     十、(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项
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受机构调研 3 次。请公司说明是否根据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9.18 条的规定,及时编制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在互动易刊登,如无,请公司及时
予以规范。
     回复说明:
     报告期接待机构调研 3 次,但调研人员很少,问询事项为日常经
营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未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特
别接待答复,故未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今后公司将严格执行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9.18 条的规定,及时编制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在互动易平台刊登。
     机构调研情况如下:
    接待       接待      接待       接待          接待            调研主要内容
    时间       地点      方式     对象类型        对象            及提供的资料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
2015 年 01 月 长沙                           大成基金管理有
                       实地调研   机构                      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未
14 日         运营中心                       限公司张烨
                                                            提供资料。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
2015 年 01 月 长沙                           鹏华基金管理有
                       实地调研   机构                      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未
14 日         运营中心                       限公司王琦
                                                            提供资料。
                                             瑞士信贷(香港)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
2015 年 01 月 长沙
                       实地调研   机构       有 限 公 司 孙 洋 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未
28 日         运营中心
                                             袁敏峰、卢军 提供资料。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计师出具的鉴证
报告显示,截至 2015 年,公司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835.79 万元,累计变更比例为 23.24%;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披露
的《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3.64,
变更比例为 23.64%。请公司说明前述差异的原因,历次变更用途的
具体情况,以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临时披露情况。
    回复说明:
    1、2015 年中期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003.64 万元包含了银行利息收入 167.85 万元,2015
年度报告审计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835.79 万元,未包含利
息收入。因此,半年度披露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有误。
    2、2014 年 8 月 27 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余额 4779.41 万元全部
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作销售流动资金。2015 年 4 月 22
日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56.38 万全部纳入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
    3、2014 年 8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
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15 年 4 月 22 日,已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
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
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
告了会议决议及相关议案;2015 年 5 月 28 日,已经公司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会议决议及
相关议案。
    十一、年报显示,酒类产品的期末库存量为 3,039 吨,较期初增
长 69.12%,而存货科目期末余额为 7.67 亿元,较期初降低 1.79%,
其中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价值为 1.03 亿元,与期初基本持平。请公司
说明在酒类产品库存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相关科目账面价值与期初
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1、原材料变动说明:
    期末比期初减少 816 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管理、降低超额库存,
大曲、高粱等主要材料的期末库存量减少所致。
        2、在产品变动说明:
        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存货分类数
据有误(在产品与自制半成品),更正后的数据应为:
存货分类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值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值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0,697,356.23       -       20,697,356.23 28,855,186.45        -       28,855,186.45
自制半成品        589,088,274.35        -       589,088,274.35 583,771,535.56      -       583,771,535.56
在产品              9,706,556.87        -        9,706,556.87 10,694,899.41        -       10,694,899.41
库存商品(产成
                  110,239,542.38 6,999,548.60 103,239,993.78 106,265,074.37 4,247,132.32 102,017,942.05
品)
包装物              29,831,295.61 3,926,935.32 25,904,360.29 40,703,840.79 5,258,730.42 35,445,110.37
委托加工物资        21,260,077.77 2,652,173.52 18,607,904.25 23,891,733.47 3,731,814.47 20,159,919.00
       合计       780,823,103.21 13,578,657.44 767,244,445.77 794,182,270.05 13,237,677.21 780,944,592.84

        在产品与期初比变化不大。
        3、库存商品变动说明: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年报“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披露的产销量
数据有误,更正后的数据应为:
行业分                        单位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类
           销售量             吨                 7092              6559                8.13%
酒类销
           生产量             吨                 7729              6012                28.56%
售
           库存量             吨                 2810              2173                29.31%

        库存商品期末库存量比上期增加 29%的情况下期末账面价值与
期初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为:2015 年生产成本比 2014 年大幅降低(酒
鬼系列生产成本同比下降 8%、湘泉系列生产成本同比下降 17%)。
        4、自制半成品变动说明:
        期末账面价值比期初增加 532 万元主要原因为:高等级 A1 增加
455 万元。
        5、包装物变动说明:
        期末账面价值比期初减少 955 万元(账面余额减少 1087 万元),
主要原因为:加强管理、降低超额库存,大部分包材期末库存量减少
所致。
        6、委托加工物资变动说明:
     期末账面价值比期初减少 155 万元(账面余额减少 263 万元)主
要原因为:报告期委托加工业务减少、前期委托加工物资完成加工后
收回成品。
     十二、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酒类产品营业收入为 5.93 亿元,
毛利率为 71.46%,较上年同期增加 11.53%,其中湘泉系列产品营业
收入为 1.22 亿元,毛利率为 72.25%,较上年同期增加 38.64%。请公
司说明报告期酒类产品,尤其是湘泉系列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
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年度报告的“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披露的
分产品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数据有误,更正后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酒鬼系列   470,937,574.40   100,357,671.45   78.69%   107.29%    103.26%    0.42%
湘泉系列   122,447,884.53   68,982,189.07    43.66%   -22.66%    -34.37%    10.05%

     1、更正后湘泉系列产品毛利率 43.66%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5%,
主要原因为:
     (1)本报告期销售委托加工产品 424 吨,上年同期销售委托加
工产品 1761 吨 ,销售委托加工产品的营业成本包含消费税及其附
加,使湘泉系列产品毛利率增长 5.53%。
     (2)本报告期产品结构变化,其中高档湘泉销售量增加造成湘
泉系列销售单价总体增长 4%,使毛利率增长。
     (3)本期湘泉系列单位生产成本比去年有所减低。
     2、酒类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为:
     (1)产品销售结构变化较大(酒鬼系列的毛利率远高于湘泉系
列,本期酒鬼系列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去年 58%上升至本年的
78%)。
     (2)酒鬼系列及湘泉系列的毛利率均有所增长(酒鬼系列本期
毛利率 78.69%比上期增加 0.42%,湘泉系列本期毛利率 43.66%比上
期增 10.05%)。
     十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下显示,公司存在对关联方的应
收款项 47,180.00 元、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226,756.00 元、预收
关联方款项 374.83 万元、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422.27 万元;同时
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披露内容为空。请公司参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复核相关内容
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涉及需补充更正的,请及时予以补充披露,
请公司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
    回复说明:
    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
宜》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披露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情况,根据对非经营性资金的定义,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下列示的内
容均为日常经营性往来款项,故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内容为空。
    十四、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对营销模式进行创新,巩固了
“50 度酒鬼酒”品牌联盟大平台;构建了“红坛酒鬼酒”全省战略
联盟;深化了“内参酒”平台商与直营商相结合模式,并整合高端团
购优质资源;对“金封印酒鬼酒”进行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主要通
过员工微信销售。请公司说明针对不同类别产品具体销售模式以及不
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时点,并说明经销模式为委托销
售还是买断销售以及销售合同是否附有销售退回条款。
    回复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虽然创新了营销模式,但对所有销售均采用预收
款销售方式,经销模式实质上均为买断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与公告的
会计政策一致,没有变化。
    公司所有销售合同不附有任何销售退回条款。公司确认的收入除
极个别零售业务外均已收取货款,且货物已经交付对方。
    十五、请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第三节 公司
业务概要”第二十三条的要求,补充简要介绍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
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
模式、主要的业缋驱动因素等内容,应当重点突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
大变化;
    回复说明:
    公司在 201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章节披露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白酒系列产品,主营业务及经
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依托“地理环境的独有性、民族文化的独特
性、包装设计的独创性、酿酒工艺的唯一性、馥郁香型的和谐性、洞
藏资源的稀缺性”六大优势资源,成就了 “洞藏”、“内参”、“酒
鬼”、“湘泉”四大系列产品”。
    主要的业缋驱动因素在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第四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一、概述”、“二、主营业务分析”中进行了相关说明。
    根据要求补充说明如下:公司总的经营模式为:采购原料——生
产产品——销售产品;依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
处的行业地位等。
    回复说明: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一)白酒行业发展形势、(二)公司面
临的问题与挑战、(三)公司面临的发展机遇”章节中,说明了白酒
行业发展态势和特点,说明了公司优势和不足,鉴于准确性原则,公
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只与主营白酒的上市公司作参照。
    十六、年报显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馥郁香型酒鬼酒酿制技艺”
是公司的核心资本,请说明该项技术是否有相关专利保护及公司在账
面上的确认科目、确认金额和金额确认依据。
    回复说明:
    “馥郁香型酒鬼酒酿制技艺”是公司的核心资本,该项技术在公
司账面上没有确认相应价值。
    十七、鉴于公司 2014 年度发生大额银行存款被非法转走相关事
项,请说明:
    (1)报告期公司是否存在帮银行揽储同时银行帮公司销酒的销
售模式,如存在,请进一步说明销售金额及销售占比。
    回复说明: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帮银行揽储同时银行帮公司销酒的销售模式。
    (2)公司报告期是否有确保资金安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如
有,请说明其在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回复说明:
    公司报告期有确保资金安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
册》、《关于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报告期内,严
格执行了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鉴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安
全和有效运行。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