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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 鬼 酒: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1-18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7-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870.3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整体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
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4 号文《关
于核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此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838 万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实际发行 21,878,98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0.1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767,498.00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11,100.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56,397.0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全部
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
浩验字[2011]204A16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理。
       2、募集资金使用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余款全部变更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作销售流动资金。此项议案已经 2014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详见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刊载在指定披露报刊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基酒分
 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
 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此项议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刊载在指定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经使用
 41,206.7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日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名称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2)
                                                                              额(3)=(1)-(2)
1、“馥郁香型”优质基酒
                                 5,482.60         5,482.60         5,519.19                    -36.59
酿造技改工程项目
2、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
                                19,871.10        14,814.72      15,074.82                      -260.1
心技改工程项目
3、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                           5,056.38         3,384.74                1671.64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
                                 5,054.00         5,054.00         5,221.85                   -167.85
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5、品牌媒体推广项目             12,000.00        12,000.00      12,006.16                       -6.16
合计                            42,407.70        42,407.70      41,206.76                  1200.9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整体使用及节余情况为:
                                                                                 单位:万元
                                       实际             募集项目        累计利息
             项目名称                                                                  期末存放余额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投入        收入净额

1、“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
                                             5,390.54    5,519.19             128.65                -
改工程项目
2、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
                                            14,814.72   15,074.82             260.10                -
工程项目
3、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                      5,056.38    3,384.74             198.72       1,870.36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为
                                         5,054.00     5,221.85         167.85              -
补充流动资金)
5、品牌媒体推广项目                     12,000.00    12,006.16           6.16              -
合计                                    42,315.64    41,206.76         761.48      1,870.36
       注:“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工程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期末存放余额为 4 元,四舍
 五入后未在表格中列示。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
 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70.36 万元为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
 目和“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工程项目节余资金。该项目产生
 节余资金主要原因为:
        (一)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二)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优化项目
 建设方案,节约了投资成本。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870.3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
 用。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
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节余募集
资金 1,870.3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
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1,870.3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
际划款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4、保荐机构红塔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