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3-05
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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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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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公司法定名称: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nan JiuGuiJiu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
公司邮政编码:416000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炳
公司咨询机构:证券部办公室
公司信息披露人:曹宏杰 伍良远
公司联系电话:(0743)8312079
公司传真:(0743)8312079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湘酒鬼
公司股票代码:0799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 1997年比1996年
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41026 34883 21282 +17.61
利润总额 18820 11035 7447 +70.65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 14758 11059 7451 +33.45
其他业务利润 3483 15 -
投资收益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579 -39 -4
净利润 15997 9380 6847 +70.54
总资产 92663 40024 28345 +131.52
股东权益 76873 18282 8847 +320.48
每股权益 0.86 0.72 0.98 +19.44
每股净资产 4.16 1.41 1.27 +195.0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10 - -
净资产收益率 20.81% 51.31% 77.39% -
注:(1)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1.02元、每股资产5.88元、净资产收 益率33.62 %、 所对应的加权计算股本为15750万元。
加权计算的年末总股本=(年初股本数+年末股本数)÷2。
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100%。
(2)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
(3)扣除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83元、 每股净资产为4.11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0.25%;扣除新股申购冻结资 金利息的会计数据为:资本公积42279.26万元, 净利润 15414 万元, 股东权益为76193万元,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98元、每股净资产4.84元、净资产收益率20.23%。
2、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万股):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本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13000 5282 — — — 18282
本期增加 5500 37094 3199 1599 12797 58590
本期减少 — — — — — —
期末数 18500 42376 3199 1599 12797 76872
注:(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61号和362号文件批准,1997年6月24日至7月1日发行了5500万股社会公众股,使总股本增加5500万股。
(2)本公司按每股8.00元人民币发行55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其溢价 部分扣减发行费用使资本公积金增加36997万元。有效申购资金冻结利 息增加资本公积金97万元。
(3)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599万元。
(4)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益金1599万元。
(5)本年度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2797万元。
三、报告期内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1、股本变动情况:
(1)截止1997年12月31日止股权结构(单位:万股):
股数 期末未流通
股本结构 期末股数 已流通股数 股数
国有法人股 13000 13000
社会公众股 5500 4950
其中:职工股 550 550
总股本 18500 4950 1355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1997年6月24日至97年7月1日,本公司以每股8.00元的价格向社 会公众发行普通股5500万股(包括550 万内部职工股)。
2)1997年7月18日,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495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3)公司内部职工股550万股将于1998年元月19日上市交易,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90500股被依法锁定,托管在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湘西 自治州证券营业部。
2、主要股东情况: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股东30904户,其中:国有法人 股股东一户——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东30903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湘泉集团 130000000 70.27%
昆明国投 1189707 0.64%
费步青 808535 0.44%
俞敏祥 390000 0.21%
福州市东发贸易有限公司 385000 0.20%
方中霖 330000 0.18%
吴文刚 310000 0.17%
王 冰 303000 0.16%
郑 弦 294839 0.16%
徐企东 293092 0.15%
以上前十名股东之间没有发生关联关系,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无质押情况。唯一国有法人股东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000万股, 法定代表人王锡炳,公司主营白酒、啤酒、药品、食用酒精等。
3、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数量(股) 比例(%)
王锡炳 董事长、总经理 8500 0.0046
杨 波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000 0.0032
杨军波 董事 6000 0.0032
彭顺文 董事、财务总监 6000 0.0032
曹宏杰 董事、副总经理 6000 0.0032
全子介 董事 6000 0.0032
刘建新 董事 6000 0.0032
滕建新 董事 5000 0.0027
谢茂拾 董事 5000 0.0027
吴仲秋 董事 5000 0.0027
向选华 董事 5000 0.0027
樊耀传 监事会主席 6000 0.0032
唐岩桥 监事 5000 0.0027
姚本松 监事 5000 0.0027
舒良进 监事 5000 0.0027
段四军 监事 5000 0.0027
合计 90500 0.0486
本公司董事、监事持股情况在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9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500万股,募集可用资金42405万元。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
招股承诺项目投资额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1.千吨酒鬼、万吨湘泉技改项目
14300 1.千吨酒鬼、万吨湘泉技改工程 10200
其中:用长期借款 3900
2.500吨酒鬼、5000吨湘泉新建工程
9000 2.500吨酒鬼、5000吨湘泉 2000
新建工程
3.3000万件陶瓷技改工程
2500 3.3000万件陶瓷技改工程 1100
4.环保饲料工程
2000 4.环保饲料工程 1000
5.并购药厂及开发新产品项目
14000 5.增补流动资金 6000
6.增补流动资金
6000
合计 47800 20300
97年实际投资5个项目,投资金额总计20300万元,占承诺计划投资总额的47.87%,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基本一致,无重大 变更;募集资金剩余22105万元,年末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募集资 金计划于 98年上半年之前全部用完。
(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1、千吨酒鬼、万吨湘泉技改项目(含下述5项技改项目):1.年增300吨酒鬼技改工程;2.1000吨湘泉配套技改工程;3.酒鬼酒、湘泉酒勾 兑中心技改工程;4.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5.锅炉压差发电技术改造工程。以上项目计划投资1.43亿元,实际投资1.02亿元。其中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6300万元,在公司上市前用长期借款投资3900万元,该借款已由募集资金归还。第1—3项技改工程已基本完工,于97年陆续投入试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实现利税1000多万元。 预计今后年销售收入逐步可增加2—2.5亿元,年利税可逐步增加1—1.5亿元。第4项工程计划投资2580万元,设计能力为每天处理废水600吨。一期工程于97年8月投入使用,形成每天处理400吨废水的能力。第5项 工程由于条件不够成熟,综合效益不够理想,该工程暂缓实施。
2、500吨酒鬼、5000吨湘泉新建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9000万元,现实际投入2000万元, 完成计划投资的22%。
3、3000万件陶瓷技改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2500万元,现实际投 入1100万元,已完成1000万件主体生产线,并已投入试产。98年预计新增利润200万元。该工程计划全部竣工投产后年利润可逐步增加600万元。
4、环保饲料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达到年产饲料4万吨生产能力,现实际投入1000万元,已完成一期工程即:年处理废酒糟1.2万吨、形成年产粗饲料4800吨的生产能力,自97年10月投入试产到12 月底止尚未有利润形成。
公司本着对股东和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市场发生变化、条件不够成熟、综合效益不够理想的“千吨酒鬼、万吨湘泉”完善配套项目中的锅炉压差发电技术改造工程和并购湘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开发马来酸依那普利、氢化可的松等项目暂缓实施,并作适当调整,调整项目待董事会正式作出决定, 在下次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重要事项
1、重大事件
(1)股东大会情况:
1997年7月10日本公司在湖南省吉首市湘泉城科技大楼召开了公司 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53名,代表股份130167528股,占公司总股本70.36%。
1)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2)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费用情况的报告》;
4)大会选举王锡炳、杨波、杨军波、彭顺文、曹宏杰、全子介、刘建新、滕建新、谢茂拾、吴仲秋、 向选华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5)大会选举樊耀传、唐岩桥、姚本松、舒良进、段四军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6)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报告》;
7)大会原则同意《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及公司发展规划的报告》,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今后市场环境、 效益变化情况逐步实施或调整。
(2)董事会会议情况:
自公司创立以来,共召开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97年7月10日召开,选举王锡炳为公司董事长。聘 请王锡炳为公司总经理、杨波为常务副总经理、曹宏杰为副总经理、彭顺文为财务总监; 聘请曹宏杰为董事会秘书。
第二次会议于1997年8月22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本年度中期报 告。
第三次会议于1997年10月6日召开,会议同意财务总监提出的财务 管理改革方案, 进一步明确走低成本扩张之路的目标。
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修订公司“九五”期间后三年发展规划,同意对参股或控股湖南常德洞庭药厂、武陵酒厂、德山大曲酒厂、酒精厂和吉首市湘霸酒厂、吉首市民族食品厂、吉首市城市信用社做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12月6日召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调整部 分投资项目,建议对并购湘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及开发投资马来酸依那普利、氢化可的松项目暂缓实施并作适当调整,待下次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3)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997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一次会议,樊耀传被选举为监事会召 集人。
199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会议,拟定了《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
(4)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润18820万元,比招股说明书中的盈利预测多4397万元,增长30.49%,董事会认为,实现利润远远大于盈利预 测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调整产品结构,突出优势品牌,加大销售力度,使高附加值产品销售扩大,增加利润15%;二是加强内部挖潜,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增加利润11%;三是发行股票冻结资金获利息收入使利润增加3.5%。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实现利润远远 大于盈利预测的原因分析属实,主要是因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降低成本及各项费用所致。
(5)报告年度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经济合同纠纷及担保抵 押事项,无增资扩股、 收购兼并及重大投资事项。
(6)报告年度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刑事起诉、市 场禁入以及被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等事项。
(7)报告年度内本公司董事、监事没有发生变动。
(8)报告年度内本公司授权湘泉集团有限公司辖属的经贸公司独家 经销产品,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6521万元,按独家经销协议,经贸公司 按销售额的8%返回独家经销费3418万元。同时,本公司按合同付给湘 泉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费222万元、商标使用费99.94万元、 专利独
家使用费284.42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199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5997万元,在提取10%法定公积金 、10%公益金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97万元,本公司董 事会作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的分配预案,剩余利润3547.49万元结转下次分配,此预案须经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六、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周重揆、李永利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附后页)
(2)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附后页)
(3)财务状况变动表(附后页)
3.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附注指引(试行)》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2)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17%
消费税 产品销售收入 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消费税 7% 其中陶瓷分公司5%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消费税 3%
所 得 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本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7]89号文件批准,自本公司设立之日起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应收帐款
帐龄 期末金额 所占比重 期初金额 所占比重
一年以内 21268417.61 44.52% 5734048.64 17.38%
一至二年 6607956.99 13.83% 22271891.27 67.52%
二至三年 12411566.82 25.98% 4872749.46 14.77%
三年以上 7481744.02 15.67% 104538.30 0.3%
合 计 47769685.44 100.00% 32983227.67 100%
本项目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 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应收帐款期末数47769685.44元,比期初数32983227.67元增加14786457.77元,增长44.83%。 主要系销售量增长之故。
(4)预付帐款期末数7391285.05元帐龄均系一年以内。
本项目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 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预付帐款期末数为7391285.05元,比期初数922274.31元增加6469010.74元,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
帐龄 期末金额 所占比重 期初金额 所占比重
一年以内 77114924.92 99.17% 565756.61 41.57%
一至二年 517221.53 0.67% 682117.32 50.12%
二至三年 87740.46 0.11% 110775.82 8.14%
三年以上 42300.00 0.05% 2246.16 0.17%
合 计 77762186.91 100% 1360895.91 100%
本项目期末金额中有持有本公司70.27%股份的湘泉集团公司欠款74973828.35元,占其他应收款的96.41%。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77762186.91元,比期初数1360895.91元增加76401291.00元,主要系应收湘泉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增加所致。
(6)待摊费用
类别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期初进项税额 1620914.35 2161219.13 增值税
保险费 396666.67 0 质量信誉险
合 计 2017581.02 2161219.13
期初金额2161219.13元,包括在存货项目中。
(7)存货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原材料 26932846.68 21739327.12
在产品 9494768.15 122850929.00
产成品 226950009.66 29292019.00
包装物 10974772.41 5133770.00
低值易耗品 20495.87 569843.00
合 计 274372892.77 179585888.12
存货期末金额274372892.77元比期初金额增加94787004.65元,增 长52.78%,主要系生产扩大、 存货储备量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 原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出数 期末数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万吨湘泉酒完善
配套及扩建工程 7890万元 17781430.68 37884340.39 27756540.79 27909230.28 60% 募股资金
千吨酒鬼酒完善
配套及扩建工程 7720万元 5142258.64 43011740.99 27712244.13 20441755.50 50% 募股资金
陶瓷厂完善配套
工程及新建工程 2970万元 4921304.44 4039055.08 6175400.00 2784959.52 40% 募集资金
环保饲料工程 5560万元 3000000.00 3000000.00 募集资金
合 计 24140万元 27844993.76 87935136.46 61644184.92 54135945.30
在建工程中资本化利息期初数为9032165.19元,本期利息资本化3009190.60元。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54135945.30元,比期初27844993.76元增加26290951.54元,增长94.42%,主要系按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千吨酒鬼、 万吨湘泉”完善配套工程及陶瓷包装完善配套工程所致。
(8)未交税金 1692729.16 包括:
(1)增值税 1691566.98
(2)城建税 1016.89
(3)营业税 145.29
未交税金无年初数。
(9)预提费用 66728.76
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利息 0 45372.11
水电费 0 21356.65
合 计 0 66728.76
(10)递延利息收入27436143.84
原 值 本年摊销 期末余额
34295179.80 6859035.96 27436143.84
递延利息收入系申购资金冻结利息,分五年平均摊销,本年摊销后余额为27436143.84元。
(11)资本公积
项目 金额
期初数 52818787.89
本期增加数 370942570.79
其中:
股票溢价 369973750.59
其 他 968820.20
期末数 423761358.68
资本公积期末金额423761358.68元,期初数52818787.89元增加370942570.79元,主要系股票溢价收入。
(12)盈余公积
项目 金额
期初数 0
本期增加数 31993721.00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15996860.50
法定公益金 15996860.50
任意盈余公积金 0
本期减少数 0
期末数 31993721.00
盈余公积全部系本期提取数,其中按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15996860.50元,提取10%的公益金计15996860.50元。
(13)其他业务利润
项目 收入 成本 利润
独家经销费 3483274.95 34183274.95
材料让售 3056303.41 2465250.90 591052.51
门面租金 54552.00 3000.60 51551.64
过 磅 3770.10 419.44 3350.66
合 计 37297900.46 2468670.70 34829229.76
其他业务利润比上年增加34671703.36元,主要系独家经销费收入 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
项 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罚款收入 18450.00 11225.43
冻结资金利息收入 6859035.96 0
其 他 95273.80 0
合 计 6972839.85 11225.43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增加6961614.42元,主要系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
项 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1)公益性捐赠 85426.00 81789.80
(2)赔偿金 74595.53 284198.53
(3)罚款支出 25200.00 6935.20
(4)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936573.99 0
(5)其 他 66747.40 29871.64
合 计 1188542.92 402795.17
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1188542.92元,比上年同期402795.17元增加785747.75元, 主要系公司发展需要拆除改建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16)利润总额188198358.86
利润总额比上年110351919.80增加77846439.06元,主要系:1.公 司调整了公司产品结构,实出了品牌优势,多销酒鬼酒200余吨,使利 润增长较多;2.收取独家经销费3418.3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8%;3. 冻结资金利息收入本年分摊685.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64%。
(1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 经济性 法定代
司关系 质或类别 表人
湖南湘泉集团 湖南吉首市 生产销售啤酒 母公司 国有 王锡炳
药品、白酒等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 23998万元 0 0 23998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母公司湘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万股,占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70.27%,年末无变化。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 经济性 法定代
司关系 质或类别 表人
湖南湘泉集团 湖南吉首市 销售酒类 与本公司同 国有 李伟
经贸有限公司 一母公司
5)关联交易事项
A.销售货物
本公司将酒鬼酒系列产品、湘泉酒系列产品、神鼓系列产品的独家经销权授予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与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签订的独家经销协议,本公司给予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不高于出厂价20%的价格优惠,1997年本公司销售给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酒类收入为365205928.93元,占本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89%,1996年销售收入313947765.54元, 占本公司销售收入的90%。
另外,根据独家经销协议,本公司收取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独家经销费34183274.95元。
B、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湖南湘泉集团公司 749738328.35 0
C、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依据《土地使用租赁协议》,本公司支付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 司土地租赁费222万元。
(2)依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公司本年度支付湘泉集团 有限公司“湘泉”、 “神鼓”商标使用费999352.30元;
(3)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本公司本年度支付湘泉集团有限 公司湘泉酒瓶、酒包装盒及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使用费2844201.66元。
(4)根据《借款协议》,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按年 利率12%收取资金占用费4746249.00元。
(18)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应收票据贴现、债务担保等事项。
(19)期后事项
本公司内部职工股550万股,已于1998年1月19 日上市流通。
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