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被提 名人确认,决定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李文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聘任汤振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李文生先生和汤振羽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 具备《公司法》、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 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2、我们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李文生先生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汤振羽先生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王艳茹、王茹芹、姚小义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