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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鬼酒: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30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2020-08-27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XYZH/2020BJA9060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阅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2020年6月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作出的评价与认定。
财务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
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进行的。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设
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风险管
理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财务公司2020年6月30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本报告仅供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当局评价关于其在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平台的适
当性使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颜凡清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媛


             中国   北京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风险评估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
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100000000037158)。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了
新的《金融许可证》;2019年8月28日,因更换法定代表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换
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06 年 3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京银监复【2006】86 号)增加注册
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 46,520 万元增至 100,000 万元;2012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
银监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 号)中粮期货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3,256.40 万元股权
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人民币 66,223.60 万元,美元 2,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2.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原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中粮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原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25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6%;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根据 2018 年
6 月 27 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粮总字【2018】208 号)《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1,000 万元股
权划转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人民币 67,223.60 万元,美元 2,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
司(原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中粮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原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25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6%;法人代表:骆家 。

    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
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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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
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
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
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
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
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
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存款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外币存款管理办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
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
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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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吸收存款利率由风险控制委员
会审批后执行。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
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
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外服务器       集团公司防火墙   数据库服务器     内网防火墙     财务公司内网




    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会计核算部交账。会计核算部及时记账,换
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
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
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资金部门进行专业管理,通过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
保证公司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制度,有效规避公司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险和
支付风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
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该项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较好。

    2.信贷业务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
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如下:

    申请人申请授信,应当向公司信贷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授信的币种、金额、用
途、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

    经初步接洽后,信贷员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信贷部
根据相关资料,调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规性、安全性、盈利性
和信用等级评定。

    信贷部根据授信调查提供的资料,审核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意见的合理性,指出
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提出是否予以授信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有关的资
料交审贷会审批。

    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相关授信内容,上报主管副总
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授信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
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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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信发放后,公司应当对借款人执行授信协议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
和检查,并形成书面贷后检查记录或报告,并将贷款五级分类上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客
户信用评级调整上报审贷会。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
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信(贷款)业
务担保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贴现业务,公司制定了《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
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很好的执行,有力的降低了贴现业
务风险。

    (4)公司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指导利率及同期SHIBOR利率,风险
控制委员会是价格政策的管理机构,负责利率政策的管理工作,并制定利率调整方案。具
体每个客户授信利率的确定,由信贷部根据有关原则报审贷委员会批准。

    3.投资业务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
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与风险
控制管理办法》等,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

    (2)公司设置二级投资审批权,对外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
过人民币500万元须报请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
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为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4)目前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仅限于企业债券、可转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
级市场增发等收益较好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为防止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规定
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内
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进行审计和监督。

    稽核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核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
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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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九恒星集团企业资金
结算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内所设业务部门划
分,各司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
范围内的操作权限。

    公司信息系统搭建于2002年9月,并于2014年8月更新,主要包括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
务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及银企互联接口(BankPortal)控制台。

    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与九恒星软件兼容较好。

    6.资产管理业务

    为规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活动,公司制订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公司资
产管理客户限于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集团公司成员单位。不接受非
成员单位的委托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不同客
户的委托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公司与
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明确规模、期限、资金投向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自营业务
执行相同的审批制度流程。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
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
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自营投资及资产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有效。

    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存放同业63.04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01亿元;2020
年1-6月公司实现利息收入3.07亿元,实现经营利润2.2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68亿元。
公司不断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二)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
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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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
全隐患。

    四、风险监管指标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
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规定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2%,2020年6月30日该
指标为22.75%,不良资产率不超过2%,2020年6月30日时该指标为0;不良贷款率不超过3%,
2020年6月30日该指标为0;自有固定资产对权益比率不超过10%,2020年6月30日自有固定
资产对权益比率为0.05%;投资对资本总额比率不超过70%,2020年6月30日该比率为
60.19%。经检查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反相关监管指标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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