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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鬼酒:总经理工作条例2020-09-1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经 2020 年 9 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

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违反以上规定委派、聘任总经理的,该委派或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

职期间出现以上规定情形的,应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三~五名,

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七条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

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

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

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

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

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

案,并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制订公司具体规

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

责人;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的投资项目;3

十三、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

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

产的购置;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根据董事

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与财务负责人实行联签制;

十六、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

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的委托分

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三、各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的授权范围决定所分管的事项及审批

相关的费用和支出。

第十一条 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涉及金

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以下的对外投

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动用公司资金、

资产的事项,其中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后,需报董事长审定后实施。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

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

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

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

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

品,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

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

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

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5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

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

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

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五章 总经理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议事制度分为: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

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员工会议等。总经理相关会议应

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一、 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对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

决定的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等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会议。会
议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出席;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

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财务总监、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人)出席,监事会主席、董事会

秘书、工会主席列席,并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总经理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实到人数应占应参

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研究人事问题三分之二以上);会议的决策形式

为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研究的事项做最终决

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会议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凡属研究有关公司经营、发展、财务、

工程、证券等重要事项,原则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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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参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会务工

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秘书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会

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在会后整理会

议纪要,经参会领导会签、总经理签字后印发。

三、专题办公会议:

专题办公会议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包括经营、

发展、工程、财务、证券、安全、人力资源等,进行专门研究和决策

的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

四、员工会议:

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员工会议,向全体员工传达、
通报公司重要事项。

第六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自觉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对董事会

和监事会的质询,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

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

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

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八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

的三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七章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

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门

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提出

意见,报董事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授权限额以内由董事会批准实施,

在限额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

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第二十条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财务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应首先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考核,

由总经理决定任免。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的支

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

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本着降低

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公司的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制度。总经理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程招标文件,组织专家对各

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投标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

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标工作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定详细

工程施工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

跟踪管理和监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

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

家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第二十三条 贷款担保工作程序:

公司只对资信良好的属下企业和有产权关系的企业的贷款给予担保。

贷款担保应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准,在授权额度内由总经理签署贷款担保相关文件。

第八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

办法,逐步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对总经理的具体考核与奖励办法,

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

遭受损失,应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会审批。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总经理办公会。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生效并实施。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