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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的监督职能,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集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项议案,
 具体如下:
会   次         时   间    会   议   决   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 4
第十二次会议    月 16 日   5、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中粮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中国食品营销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8、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 8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5 日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会   次         时   间    会   议   决   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 9     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严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月 16 日   主席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二次会议      月 28 日

          二 、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重要董事会议和股东大
 会,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
 度,报告期公司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上的“五分开”,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与公司财务部
 门沟通,检查财务情况,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签发了标准审计报告。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未发现内幕交易,
 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没有
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高管行为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无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