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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1-04-2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2020年8月25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财务服务协议》,办理存
贷款、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
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中粮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
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
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
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00000000037158)。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19年8月28日,因
更换法定代表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06 年 3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京银监复【2006】
86 号)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 46,520 万元增至
100,000 万元;2012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银监复【2012】
537 号)中粮期货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3,256.4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中
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6,223.60 万元,美元 2,00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82.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原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
币 13,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
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256.4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26%;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根据 2018 年 6 月 27 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粮
总字【2018】208 号)《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国有股权无偿
划转的批复》,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1,000 万元股
权划转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7,223.60 万元,美元 2,00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原中粮粮油有限公司)
出资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原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256.4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3.26%。
    中粮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粮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中粮财务公司
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
结构。
    中粮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中粮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
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
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中粮财务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粮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
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内部
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粮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
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
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
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
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粮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外币存款管理办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管理办法》等业务管
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粮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
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
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粮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中粮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利率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后
执行。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
粮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
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
下:
   外服务器     集团公司防火墙   数据库服务器   内网防火墙   财务公司内网

       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会计核算部交账。会计
核算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
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粮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中粮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
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资金部门进行专业管理,通过制
定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中粮财务公司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
关制度,有效规避中粮财务公司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险和支付风
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中粮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
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该项业务不存
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较好。
       2.信贷业务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中
粮财务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
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如下:
       申请人申请授信,应当向中粮财务公司信贷部提出书面申请,说
明申请授信的币种、金额、用途、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主要
内容。
    经初步接洽后,信贷员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
交相关材料。信贷部根据相关资料,调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调查的
主要内容包括:合规性、安全性、盈利性和信用等级评定。
    信贷部根据授信调查提供的资料,审核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
意见的合理性,指出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提出是否予以
授信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有关的资料交审贷会审批。
    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相关授信
内容,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授信
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续。
    授信发放后,中粮财务公司应当对借款人执行授信协议情况及借
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形成书面贷后检查记录或报
告,并将贷款五级分类上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客户信用评级调整上
报审贷会。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分别制定
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信(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范相
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贴现业务,中粮财务公司制定了《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
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
实际工作中得到很好的执行,有力的降低了贴现业务风险。
    (4)中粮财务公司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指导
利率及同期SHIBOR利率,风险控制委员会是价格政策的管理机构,负
责利率政策的管理工作,并制定利率调整方案。具体每个客户授信利
率的确定,由信贷部根据有关原则报审贷委员会批准。
    3.投资业务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中粮财务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
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粮财务
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
办法》等,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证
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的原则。
    (2)中粮财务公司设置二级投资审批权,对外投资人民币500
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须报请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
部内全体人员参加,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
关问题,为中粮财务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4)目前中粮财务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仅限于企业债券、可转
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增发等收益较好而风险相对较低
的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为防止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市场风
险和管理风险,规定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4.内部稽核控制
    中粮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
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粮财
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进行审计和监督。
    稽核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中粮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
核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
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
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
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中粮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开发的九恒星集团企业资金结算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
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中粮财务公司内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
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中粮财务公司总经理
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
    中粮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搭建于2002年9月,并于2014年8月更新,
主要包括中粮财务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及银企
互联接口(BankPortal)控制台。
    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与九恒星软件兼容较好。
    6.资产管理业务
    为规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中粮财务公司制订了《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粮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客户限于符合《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集团公司成员单位。不接受非成员单位
的委托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资产与中粮财务公司自有资
产相互独立,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
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中粮财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
合同明确规模、期限、资金投向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自营业
务执行相同的审批制度流程。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粮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
理方面,中粮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
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粮财务公司建立了相
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自营投
资及资产管理方面,中粮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有效。
    三、经营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存放同业47.15亿元,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12.66亿元;2020年1-12月公司实现利息收入6.17亿元,
实现经营利润2.4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88亿元。公司不断与合作
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二)管理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
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中粮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
 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
 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中粮财务公司与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
 符合规定要求:(货币单位:万元)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
 市场风险资本)*12.5)
       =435,413.58÷2,142,006.38=20.33%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余额为0.00万元,资本总额为436,206.62万元,拆入资
 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9,082.50÷436,206.62=4.37%,投资与
 资本总额的比例不高于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承兑汇票余额为0.00万元,非融资性保函余额为0.00万元,担保
 余额合计0.00万元,资本总额为436,206.62万元,担保余额不高于资
 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93.67÷436,206.62=0.04%,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低于20%。
       (四)股东存贷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类别及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83,743.60      87,105.56     560,000.00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13,000.00      56,717.47     589,200.00

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256.40      19,468.53

合计                          100,000.00     163,291.56   1,149,200.00
    注:对于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本公司出资额的情
况,本公司按照规定每半年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
局报告一次。
    (五)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款
余额为99,9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
粮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30%。
    综上所述,中粮财务公司2020年四季度严格按银保监会《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其他相关文
件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中粮财务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存在重大缺陷。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