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后,我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及违规担保事 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 生。 独立董事:王艳茹、张晓涛、符正平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