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酒
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忠实、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 参会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王艳茹 5 5 5 0 0
张晓涛 5 5 5 0 0
符正平 5 5 5 0 0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对
股东大会文件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会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文件名称
第八届董 《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事 会 第 九 2022 年 1 月 24 日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
次会议
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
第八届董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事 会 第 十 2022 年 4 月 28 日
次会议 4.《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高管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6.对《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事 会 第 十 2022 年 5 月 12 日 《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第八届董
《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对
事 会 第 十 2022 年 8 月 29 日
二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
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公
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相关要求,独立董事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
1、独立董事参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符正平先生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积
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对公司投资成立湖南酒鬼
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研究审议,认为投资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是为满足酒鬼酒公司基酒产能
整体需求,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柔性化制曲,能有效提高公司大曲
产能,满足公司基酒产能的需求,能够保障公司馥郁香型白酒口感特
色及品质要求。
2、独立董事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王艳茹女士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
立董事符正平先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
则,认真审阅了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一季度、半年报及三季度报
告,在 2021 年报审计工作中,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
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进行了沟通,并跟踪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审阅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内
容,指导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符合审计相关要求。
3、独立董事参与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
立董事符正平先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聘任赵春雷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审议,认为赵春雷先生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发表相关意见。
4、独立董事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符正平先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王艳茹女士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聘任协议》
以及2022年度考核方案及2022-2024年任期责任书,认为上述方案的
制定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管薪酬水平总体符合公司发展现
状,上述方案能够进一步激发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
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五、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仔细审阅公司的
相关资料并考察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2、2022 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
目等重大事项,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阅每项议案文件,尤其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
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
和行使表决权。
3、2022 年度,我们及时掌握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
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
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加强法规学习,勤
勉履职,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王艳茹、张晓涛、符正平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