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402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1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5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5 月 12 日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霞晖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股份283,019,749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61.5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276,161,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 理人15人,代表股份6,858,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唐强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2013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78,100,833.58 元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5,600,327.55元,2013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500,506.03元,加以前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22,097,558.09 元 , 截 止 2013 年 末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配 利 润 为 50,402,947.94元。 由于公司2013年以现金方式收购了空管公司30%股权,资金压力较大,2014 年公司因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增大,为保证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公司2013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将 结转至下年度,主要用于经营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14)、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 度报告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36,5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0%。关联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 心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3 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4年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4年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十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4年-2016年)》。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 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5 目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十四)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霞晖、但丁、程旗、贾必明组成,任期三年。 (以上人员简历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4.1提名霞晖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2提名但丁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3提名程旗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4提名贾必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五、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马明、余海宗、张腾文组成,任期三年。以上 人员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简历已于2014年4月2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5.1提名马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2提名余海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3提名张腾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 十六、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杨远林、陈锐、覃晓凤组成,任期三年。其中:覃晓凤 为职工监事,于2014年4月11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上人员简历 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6.1提名杨远林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2提名陈锐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019,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成 唐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