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2-1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06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弥补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的资金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
将因变更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已完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及其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利息收入共计 21,783.87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75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7,99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9,5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570.86 万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九洲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2 年 6 月 27 日验资报告》XYZH/2011CDA3134-3)
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36,070 万元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四川
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科技”)单方面增资,分
别用于“年产 35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三网融合核
心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并将 11,500.86 万元募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九州科技提供业务
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2013 年 3 月,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对 “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和建设期进
行了变更,将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9,500 万元调整至 8,320 万元,
项目完成日期调整至 2014 年 9 月。变更项目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存于募
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5 月,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年产
35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三网融合核心光器件研发与
产业化项目”和“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项目”进行了变更,将“年产
35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 200 万台(套)
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同时,对三个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投资
金额和建设期进行了调整,其中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14,750 万元、
11,820 万元、8,320 万元分别调整至 8,417 万元、7,000 万元、1,700
万元,“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和“三网融合核
心光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完成日期调整至 2014 年 10 月。变更
项目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11 月,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对 “三网融合核心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进行了调整,
项目完成日期调整至 2015 年 6 月。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3 月 21 日,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一年。目前,公司所有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1.8 亿元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5 月 28 日,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司用 4,500 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一年。该资金已
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实际投资金额
变更后预计
原预计投入 是否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截止 2014.12.31 合计
金额(万元) 已完工项目 完工
(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
的尾款(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
14,750.00 8,417.00 7011.72 484.34 7496.06 是
合终端生产项目
2 三网融合核心光器件研发
11,820.00 7,000.00 3211.15 —— 3211.15 否
及产业化项目
3 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建设
9,500.00 1,700.00 1238.09 278.80 1516.89 是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00.86 11,500.86 11500.86 —— 11500.86 是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 21,783.87 万元,主
要包括:
1、由于变更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8,953 万元(其中: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节余 6,333 万元;三网融合核心光器件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节余 4,820 万元;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节
余 7,800 万元。)
2、已完工募投项目节余及合同尾款共计 1,867.19 万元(其中:
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节余 920.94 万元、未支付的合
同尾款 484.34 万元;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项目节余 183.11 万元,未
支付的合同尾款 278.80 万元),已完工项目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此次将
一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
3、已完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
额约 963.68 万元。
(二)已完工募投项目投资及节余情况
目前,“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和“三网融
合技术研究院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
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10 月建设完毕,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496.06
万元(含合同尾款 484.34 万元),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
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有效降低了项
目设备采购支出和工程建设支出,该项目节余 920.94 万元,占投资计
划的 10.94%。
该项目按照投资计划完成公司原有生产厂房改造 9,580 平方米,
购置生产、测试设备仪器 200 余台(套),新建高速贴片、总装测试、
PCBA 插件、老化、维修等生产线 9 条,完成三网融合终端产品质量检
测平台建设,改进原有的贴片、总装测试、PCBA 插件、老化、维修等
生产线 12 条,已形成年产 20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的生产能力。
2、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项目
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9 月建设完毕,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516.89 万
元(含合同尾款 278.80 万元)。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
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
利用,采取市场调查、针对性询价以及公开招标等多种手段,进一步
降低了公司设备采购支出。该项目节余 183.11 万元,占投资计划的
10.77%。
该项目已按照投资计划租赁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科研用房 7043 平
方米,完成 3 个研究所(宽带网络、智能终端、系统测试)、2 个基础
实验室(系统研究及测试、数字电视音视频测试)及 1 个三网融合示
范体验中心的建设和设备配套工作,提升了公司的科研开发能力。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因变更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
资金、已完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利息
收入共计 21,783.8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补充完成后,已完工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缺口及偿还银行贷款,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
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此次用于永久性补充的资金主要为变更募投
项目及已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不影响未完工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用于永久性补充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募投项目
变更、已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及银行利息,不影响未完工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补充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弥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缺口,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21,783.8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因募投项目变更节余募集资金、已完工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利息收入共计
21,783.8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湘财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