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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5-04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26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洲”或“公司”)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收到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九华投资”)《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

买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信心,九华投资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票 1,05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其中上市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九华投资

购买公司股票 107,742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股票情况

     九华投资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九洲集团”)部分董事、高管、骨干及公司部分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与九洲集团视为一

 致行动人。

     九华投资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票 1,05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
平均价格为 27.81 元/股。其中,上市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资委托九华投资企业账户购买公司股票 107,742 股,具体

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数    价格    本次增持前持有   现持有公司
                             量              公司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霞晖     董事长、总经理   21,549    27.81      254,264        275,813
 但丁         董事         17,591    27.81      176,726        194,317
 程旗         董事         17,591    27.81      183,645        201,236
 贾必明   董事、副总经理   8,136     27.81       63,388         71,524
 杨远林       监事         3,518     27.81       18,880         22,398
 陈锐         监事         7,476     27.81       43,975         51,451
 黄敏       职工监事       2,858     27.81       11,400         14,258
 马金伟     副总经理       5,717     27.81       30,304         36,021
 李红满     副总经理       6,156     27.81       39,337         45,493
 袁红       副总经理       7,256     27.81       36,551         43,807
 杨战兵     副总经理       7,036     27.81       54,777         61,813
 程晓伟    董事会秘书      2,858     27.81       10,540         13,398
 合计                      107,742              923,787       1,031,529

   本次增持前,九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929,557 股;九洲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 243,453,644 股,本次增持后,九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983,757 股,九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仍为 243,453,644 股,合计

252,437,4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36%,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二、购买股票的目的

    九华投资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做出上述购买公司股票决定。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委托形式增持,有利于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和

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三、增持计划
    无。自本次增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九华投资不再增持公司股票。

    四、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及九华投资承诺在此次增持完成后 6 个

月内不减持所持的四川九洲股票,并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违规买

卖。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九华投资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五、其他

   九华投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行为符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