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5-07-13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予以认可,并发表如下
意见:
鉴于空管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空管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
拟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股权,该收购事项将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公司将在评估工作完成后确定
转让价格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此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马明 余海宗 张腾文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