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7-21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4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截止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核实,就有关问
题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我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绵阳市九华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华投资”)于2015年7月
16日-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
司股票1,556,455股,占公司总股本0.30%(含7月20日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管委托九华投资增持159,239股),此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47)。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 2015 年度半年度业绩预
告:201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600 万元-75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2%-140%。该业绩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估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为准。(详见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半年报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15044)。
公司拟于2015年8月25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
2、近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所持的四川九洲卫星导
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
依据,待完成评估确定最终转让价格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本次收购进入北斗卫星导航产业,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为公司培育新的增长点。(详见 2015 年 7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
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